收購二手電子產品需謹防“敗絮其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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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23-07-06 11:36 | |
![]() 犯罪嫌疑人林某某面對他人供應的不明來歷的手機選擇暗中進行交易,可想而知其實你選擇的手機看似“光鮮亮麗”,實則“敗絮其中”,完全有沒準是他人盜竊所得來的贓物,不慎成為犯罪“幫兇”。 經查, 2023年8月-12月28日,犯罪嫌疑人林某某多次收購犯罪嫌疑人何某某及身份不明人員轉賣的手機52部,后按照收購價格加價50-100元不等的價格賣給散客,獲利人民幣3200元。經查證,上述52部手機有10部手機為被盜竊的手機,該10部手機經鑒定價值人民幣14713.4元。 犯罪嫌疑人林某某明知轉賣的手機是偷盜而來的贓物或來歷不明,依舊收購并轉賣獲利,早已構成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其到案后表態因貪圖每部手機幾百元的差價而犯罪的行為特別后悔,自愿認罪認罰,表示已認識到行為的重大性及危害性,不會再犯。 事實上,二手電子產品超市火熱已久,部分電子“發燒友”追逐剛剛起步號新科技的心理本無可厚非,但被某些不法分子“鉆空子”企圖通過轉賣的方式獲取利潤則令人唏噓。同時,因為二手電子產品魚龍混雜,門檻不清、資質不明、缺乏規范的現象常有存在,“敗絮其中”不言而喻,值得警惕。 審查官提醒您,盡也許在正規專賣店購買電子產品,同時在面對二手電子產品流通時,需明晰其來源渠道,問清具體細節,索要相關資質憑證,不犯疑“地下渠道”,不篤信“跳樓低價”,照舊冷靜清醒,拒絕貪“小利”而犯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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